- 2022-9-2810种常见环境违法行为
- 2022-9-28为什么要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 2022-9-28环境监测质量体系基本要求
- 2020-4-27验收期包括停产期吗?最长可以多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如何组织验收?
- 2020-4-23专家观点|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方案编制技术要点
- 2020-3-18省环境厅发布环评豁免名录
根据放射源对人体可能的伤害程度,将放射源分为5类:
Ⅰ类放射源属极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种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
Ⅱ类放射源属高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以致人死亡。
Ⅲ类放射源属中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
上述三类放射源为危险放射源。
Ⅳ类放射源属低危险源。基本不会对人造成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
Ⅴ类放射源属极低危险源。不会对人造成久性损伤。在我国被盗或失控的放射源多数属于Ⅳ类放射源或Ⅴ类放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