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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介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翟青表示,目前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将于近期启动。具体的督察地方,包括其它的督察对象,待中央批准之后,会立即向社会公开。
中办、国办印发并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督察制度框架、程序规范、权限责任等。
“《规定》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第一部党内法规。”翟青说,《规定》在第二轮督察即将启动之前印发实施,将为依法推动生态环保督察向纵深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轮督察的一个引人注目之处,是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纳入督察范围。
翟青表示以“钉钉子”精神让问题得到使解决,坚决禁止“一刀切”现象。“‘一刀切’既损害了合法合规企业的切身利益,对于生态环保工作而言也是一种‘高级黑’。”翟青表示,生态环境部坚决反对“一刀切”,一旦发现,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