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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六项环保标准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9/7/2     浏览次数: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标准名称、编号

一、《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

二、《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烃(C6-C9)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 1020-2019);

三、《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烃(C10-C40)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1021-2019);

四、《土壤和沉积物 苯氧羧酸类农药的测定 效率液相色谱法》(HJ 1022-2019);

五、《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等47种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023-2019);

六、《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19)。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土壤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09)废止;《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8-1997)和《土壤质量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9-1997)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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